方文在原理上没有问题,中原的理解和解释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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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mirror 于 2006-1-25, 22:16:23:

回答: 方舟子, 你的这句话不见的成立. 由 中原 于 2006-1-25, 20:01:35:

的确“专利不是技术”。但也不仅仅是个“许可证”。技术与特定效用的“连接”才是专利的本质。这也是区别基本专利与其它小专利的不同之处。

专利能够成立必须是有一个技术,不论其效率如何,可以是与此技术相关的事物连接到某个特定的效用上。不然的话专利就无法成立。更有效的技术可以有,也可以不公开。但那些都是属于附属的东西,不必包括在“基本专利”里面。

酱油可以食用不能成为专利。但是讲食用某种酱油可以长头发这样的效果就可以成为专利了。条件是确有这样的事儿、在此之前没有人这样地主张过。即便如此,专利也只保护有限的时间,比如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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