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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审计角度支持司马南先生的说法

  作者:Whw

  司马南先生在《方舟子作客人民网谈学术道德与科技创新(实录)》中反驳
魏士全不愿意提供实验数据时说到:“这跟工商局来查帐然后会计说我不让你查
帐是一样的道理。”Shameman网友也在《和“一只海龟”聊几句》提到这个类似
的说法。

  正好本人是从事审计工作的,我认为司马南先生及Shameman的提法非常正确。
所谓审计,其实就是查找收集足够的证据资料来说明一个企业的会计帐目报表的
表达是否正确反映了该企业的财务状况。企业应该主动无条件地提供财务资料给
审计,如果审计师无法收集足够证据,就会在审计报告上给予“不发表意见”。
审计师的审计意见有三种: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相反意见。其中保留意见又
细分为两种:一是有足够证据,但其中有会计事项不符合会计准则,且该事项的
重要性达到影响水平;另一种就是缺乏足够的证据证明财务报表是正确的,这种
的保留意见就是“不发表意见”。实际工作中,相反意见是极为少见的,“不发
表意见”基本等于最糟糕的结果,等于说该企业的报表不可靠或者可信度极低。
那种认为“我不提供资料给你,你无法证明我是假的,那就说明我是真的”的想
法,是不堪一击的。我虽然无法100%确定你是假的,但却可以确定你的可信度
极低。

  也许会计跟这次的魏士全事件没有什么联系,但就验证数据的真假这点来说,
我支持司马南先生的说法:你不提供数据来验证真假,就等于说你的实验根本不
可靠或者可信度极低。

  另:至于涉及到资料保密性的问题,就算真的不能公开,其实解决方法也很
简单:成立独立调查组,调查组的成员要签下保密协议确保不会对第三者泄露机
密。这样就完全没有问题了。审计师也是类似这样做,独立性和保密性是审计的
两大基本原则,如果顺便泄露客户的企业机密,那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如果每
个企业都说资料是机密不能提供,那么我们的审计也不用做了。

(XYS200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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