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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黄屠夫《怀疑中山大学中文系系主任欧阳光学术不端》的回复

  尊敬的方舟子先生:
  您好!
  我叫曾莹,2005年毕业于中山大学中文系,获文学博士学位,师从欧阳光教
授。昨天本人看到了从同学处转来的4月26日新语丝上刊登的署名“黄屠夫”
《怀疑中山大学中文系系主任欧阳光学术不端》一文,深感震惊和愤怒。因为文
中提到了本人,本人作为当事者之一认为甚有必要把我所知道的情况向您做一番
说明,并希望您能尽快把我的这封信件在新语丝上公开刊布,以正视听,以免有
一些居心叵测的人打着所谓“打假”、“反腐”的旗号却在做着与学术道德完全
相悖的勾当。

  看完“黄屠夫”的文字,我真的深感震惊,为此人居然如此心怀叵测地罗织
罪名,去恶意中伤一位令人尊敬的师长;我真的深感愤怒,为此人行径如此之可
鄙卑劣,因为他的此番言论名为“怀疑”,却实属无稽之谈,不足一哂!这等连
真实名姓都不敢公开的人物,其品行如何可想而知!

  首先,我不知此君的这番“怀疑”从何而起。批准号为97BZW016的国家社科
基金一般项目“宋元诗社与文人集团”确为我导师在1997年所申请。该项目的申
请能够获批,与我导师此前在这一领域所取得的成就是密切相关的。欧阳光所著
《宋元诗社研究丛稿》自问世以来便获得好评无数,向被认为是用力甚勤,考论
兼赅的一部力著。而申请到这一项目以后,我导师也在《文史》上发表了一系列
文章,继续深入探讨文人集团的相关问题。熟悉文史研究的人士都应该清楚,
《文史》这本刊物最看重的就是谨严端方的治学态度。能够在该刊物上发表系列
文章,其学风端否何用多言!

  而在项目申请之后,我导师就有一个总体的构想,希望他的研究生也能够参
与到这一项目的工作当中,每人负责一部分的内容;其中宋代部分仍由我导师承
担,研究生则主要负责元代的相关内容。比如我和同级的唐朝晖同学,我们博士
论文所选定的题目,便是这一项目的组成部分。我的论文题为《玉山雅集与元末
诗风研究》,唐朝晖的则是《元遗民诗人群体研究》,此二者都是元代极具特异
性的大型文人群体事件,与诗社和文人集团有着紧密的关联。同时这两个题目都
可谓是具有学术前瞻性的,选定其作为学位论文的题目足见指导者的学术眼光。
因此,根本就不存在什么“要求自己的博士生参与课题,然后抢占成果”!更何
况,研究生参与自己导师的研究课题,这在任何领域都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这
样一来,学生不但能够获得更为直接有效的指导,同时也能够更快地进入学术门
径。所以,此君所指斥的“要求”、“抢占”等等,完全不知所谓!

  至于这个项目撤项的一些情况,也绝非此君文中所称。自我导师担任系里行
政职务以来,承担了十分繁重的工作,进入2000年之后,各种行政事务更是纷至
沓来,令我导师抽身乏术,无暇他顾。鉴于这一情况,我导师就已提出了项目延
期的要求。不过有关部门却多次催促他结项,于是,我导师与我们这些项目参与
者共同商议,觉得我的这篇博士论文比较理想,可以代表该项目成果的一部分,
而其他相关成果要么赶不及完成,要么还不太理想,所以,我们最后就选取了这
篇《玉山雅集与元末诗风研究》去参加结项前的评审。评审的结果是:总共三位
评审委员,有两位评了优,其中有一位委员认为此论著题目与原来的课题立项设
计相比,缩小了研究范围,建议以原来的课题立项题目结项。然而我导师本着对
项目质量负责的态度,选择了撤项,此后亦无什么重新申报之举。所以这一项目
的撤项,根本不是什么“挪用学生博士论文充数仍被撤项”,而是我导师主动的
行为。同时,我的论文本身就是项目已有的研究成果,以成果之一端进行结项申
报,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何来挪用之说!何来充数之说!在我看来,此番撤
项虽属无奈之举,但相比那些机巧的行为,显然更为符合学术谨严的态度要求。
另外还值得一提的是,虽然项目撤项了,可该项目的参与者仍在导师的指导下不
断修订完善相关的研究成果并陆续出版面世,截至目前,唐朝晖同学的《元遗民
诗人群体研究》一书已于2007年4月由海南出版社出版,拙作《文人雅集与诗歌
风尚研究初探》一书也将于今年由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这些便足以说明我
们整个团队在从事该项目时所秉持的态度、所具有的科研能力。

  总之,所谓“怀疑”纯属空穴来风,那些什么“要求自己的博士生参与课题,
然后抢占成果”,“挪用学生博士论文充数仍被撤项”,也纯然是妄加揣测,恶
意诽谤,我就不知道此君想要通过写这样一篇文字,藉助方舟子先生您和“新语
丝”的声望“予以揭发”些什么!又能够揭发些什么!恐怕他所能够揭发的,也
就只有所谓子虚乌有的一些事情,以及同样虚妄的那样一个姓名背后险恶的用心
和肮脏的嘴脸。

  学术应当是一方纯净的天地,这是每个立身其间的人都会有的期许,这也当
是“新语丝”诞生的一个初衷。如果有人利用人们捍卫纯净的迫切与真诚,构建
一种网络暴力,进而达成一些不可告人的意图,这样的行径实在是不可原谅的。
我不知道我导师是否看到了这篇东西,但我相信他如若看到定然会一笑置之、不
予理睬,然而作为学生,我却无法一笑置之。作为学生,我不能容忍有人怀揣着
这样的恶意对我的师长进行污蔑。有一些话,实在是骨鲠在喉,不吐不快。对于
我所了解的情况,我更深感我有加以说明、澄清的必要,所以就写下了这封信。
如有疑问可通过电邮与我联系(vovozy@hotmail.com)。不周之处,请您海涵。

  谨叩
  万祺!

  曾莹
  2010-4-28

(XYS201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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