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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舟子方玄昌正式提出抗诉申请

  南方都市报2010-10-16

  方舟子、方玄昌对肖传国报复案一审判决不服,昨天正式向北京市石景山区
检察院提交了抗诉申请书。他们认为一审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法律和判定罪
名明显错误,希望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以便重新审理。

  方舟子和方玄昌在博客中公布了申请书全文,其中列举了多项不服判决的理
由,及从遇袭到判决过程的一些事实情况。

  方舟子和方玄昌认为,“本案案情并不简单,事实不清,检方、辩方、受害
方对罪名等法律适用争议明显且争议很大”,根据相关规定,此类案件不得适用
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简化审理。

  接下来,他们列举了攸关此案的一些事实情况,认为一审认定关键事实错误、
遗漏重要案情、部分事实不清。一审没有正确认定肖传国的犯罪目的;重要被告
人在侦查 和起诉阶段的供述互相矛盾;对被告人肖传国的犯罪意图,各方仍存
在极大争议。他们着重指出,法院驳回被害人提出的伤情重新鉴定申请,未能全
面地确凿认定方 玄昌人身损害程度,亦不公平。

  另外,抗诉申请书中认为“一审适用法律有误、判定罪名明显错误”,指出
肖传国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且已经着手实行重伤行为,由于他意志以外的原因未
得逞,仍应按故意重伤未遂论处。

  最后方舟子和方玄昌认为一审严重背离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量刑畸轻,
方玄昌向南都记者表示,“本案重罪轻判,等同于放纵犯罪。若不及时纠正该错
误判决,势必将造成更为恶劣的不良影响,败坏中国司法声誉。”因此他们强烈
要求改判被告人肖传国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方玄昌的伤情鉴定结果也是争议焦点。方玄昌14日在网上公布了他的病历之
后,马上有医学专家参与了讨论。他向南都记者透露,他们准备组织一个包括病
理学医生和外科医生在内的专家小组综合讨论,给出一个较为客观的结论,然后
于下周把讨论结果递交检察院。

(XYS2010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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