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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汝爱汝师,汝爱真理乎?——与许志永博士商榷 

  白山黑水 

  古人云: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看过了许志永博士写的《吾爱吾师》一文,
不禁想问:汝爱汝师,汝爱真理乎? 

  在您这篇《吾爱吾师》里,除了煽情就看不到别的。怎么就能写得这么煽情
呢?在您的老师朱苏力被公众质疑的时候?单单看这篇文章,很难把您的形象和
在孙志刚案、孙大午案和南方都市报案中的形象吻合起来,这都哪跟哪啊?这还
是那个为民请命,义务为无辜受害者辩护的青年律师么?不是说做法律工作的人
都是用理性说话的么?怎么在这个最需要理性来说明真相的时候,突然来了一段
如此煽情的真情告白? 

  其实眼下这个所谓的“德怀门事件”到了今天这个地步已经很明朗了,朱苏
力及其辩护者们只要澄清几个关键的问题就一切OK,根本就无需扯什么博导自主
招生权之类的废话。在这个社会公信力普遍丧失的时代,谈什么自主招生权?就
算我们能相信你朱大导师,别的什么博导、硕导之类的我们都能信的过么?还真
别拿国外说事,据我所知,美国的博士生面试是很正规的,而且大部分是系里组
织,招生权在评审小组里,而不是在个别导师手里;报考的时候还没确定导师呢。
欧洲好像也差不多,前一段时间我有一个同学申请去一所欧洲大学读博士,给他
面试的不仅有他所申请的那个专业的教授,还有几位相近领域的教授。听他所言,
面试是相当严格的,绝对不是朱导这种家家酒似的面试。 

  我认为,评判一个人是否真的具有社会良知,是否真的具有正义感,不能仅
仅看他在发生不公平之事时的所作所为,更应该考察的是,当不公平的事情发生
了,而自己或者与自己关系密切的人由于此种不公平而受益的时候,你持什么态
度。就我们讨论的这件事而言,“德怀门事件”本身虽然不能说一定让您或您的
老师得到多少好处,但这件事的曝光无疑影响了您的老师朱苏力的声誉,这时候
您对这件事的态度在哪里?您认为大家争论的这次复试程序是否合理,结果是否
有效? 

  当然,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已经不仅仅是程序是不是合理的问题了。朱苏力
老师及其辩护者们(包括您)应该澄清的问题越来越多,我以为至少有以下几个: 

  1. 程序问题,三位主考官之一迟到20分钟,以至根本没听到甘的回答;主
考官同时兼记录员;三位面试者同时出现在面试过程中,而且至少有两人回答了
一个相同的问题。这样的面试结果是否有效? 
  2. 即使甘德怀的复试表现不佳,其他两位考生的表现佳在何处?以至以笔
试成绩不合格的情况而仍然被录取? 
  3. 即使真如朱所言,他与艾姓考生“并不熟悉”,但对其是朱的法律硕士
生避而不谈算不算隐瞒重要事实? 
  4. 根据沙砾于飞《<新京报>披露的独家新闻与奇妙的复试排名》一文中提
供的材料,尚有两人成绩全部合格符合复试条件而未得参加复试,考虑到甘德怀
在面试之前也未接到复试通知,那么假如甘自己没有打电话到北大询问,会不会
这次复试只有两位“破格”的考生参加,而真正具有复试资格的三个考生都不能
面试? 
  5. 经方舟子核实,朱苏力今年尚招收了北大法学院副院长龚某某为博士生,
此人并未参加复试,如何解释?此人笔试成绩几何,以至于竟不需要复试?朱导
不是很重视复试么?他在面对记者的时候不是宣称自己不收在职博士生么?莫非
该副院长一心向学,辞职以读博士? 

  最后,在这里有几句话想顺便和朱导说说。这件事一开始您可能觉着委屈,
不就是招博士时招了个熟人么,有什么大不了的?现如今不都是这么干的么,怎
么我就被人家曝光了呢?可您有没有想过,您是搞法律的,法律追求的是把正义
输送到每个人的门前。您招了熟人,可对于那些和您不熟,又没什么门路如甘德
怀之类的考生而言,公平、正义在哪里?本来,如果您一开始就实话实说,起码
还能落个“举贤不避亲”,但您呢,选择了掩饰。有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对错
误的掩饰就是第二次错误?最终呢,正所谓拔起萝卜带起泥啊,现在您要解释的
事情多着了。为了真正维护您自己以及北大的声誉,您应该正视这件事情,给公
众一个合理的、真实的解释。而许志永博士呢,我期待您下一篇文章,题目呢,
不妨就叫《吾更爱真理》。 

(XYS200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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