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问题太迂腐了。哪有什么justify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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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008 于 2011-04-28, 15:53:47:

回答: WHO 对这个事件评判 ? So far, I only ask you the same question: 由 bullet 于 2011-04-28, 15:26:08:

你自己要是觉得值得做的事做就行了。以扬佳为例,他觉得活得没什么意思了,就拿刀捅人,根本和什么justice扯不上关系。 他要是还没活够,虽然他屈恨警察, 那他也不会干什么。 很多没这么干的人都是处于这样的情形。

法律不是什么神圣的东西,对个人来说那就是个做优化的条件。 如果你非要干一件事,法律说干了有后果,你只要觉得就算有这个后果那也值得干,那就干好了。所有这些决定,都和justify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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