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美国法律一无所知也敢给人启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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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tom_cat 于 2010-04-25, 11:10:52:

回答: 亚利桑那州的移民法及其它 由 eddie 于 2010-04-25, 09:44:00:

满脑子独裁集权统治下养成的思维方式倒也罢了,还非要拿出来展示?
错误1,不知道警察是什么机构,回去弄明白DA和US Attorney是干什么的,state和federal是如何执法的。
错误2,亚利桑那很久以前就为human traffic立了法,“擅自决定把该联邦罪定义为州罪”的说法告诉读者你是如何的满脑子独裁集权统治下养成的思维方式,顺便教你亚州新法主要多了三个,一是makes failure to have immigration documents a misdemeanor,二是允许警察在reasonable suspicion下可以讯问并抓捕非法移民,三是允许告政府机构妨害移民法的执行。
错误3,任何一个受过法律教育的美国人都不会说出“州政府是否能够直接执行(enforce)联邦法是一个宪法问题”这么可笑的话,再次向大家展示你自己的思维方式。顺便教你一个基本概念是pre-emp, 就是在和联邦法抵触时,州法地方法规会被strike out;但实际操作上,联邦可以不去strike out, 美国很多城市(如三番)都是所谓的‘避难’城市,city orderance允许警察放过非法移民而不会被追究责任,这里说的是立法,不是执法。警察故意不执行联邦法律(没有地方法允许他‘不执行’该法的前提下),很有可能会丢工作甚至有坐牢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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