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4U4luC2 于 2008-12-16, 09:46:57:
此案也引起了中央和市委领导的高度关注。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薄熙来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光磊等领导同志作出批示,要求尽快组织侦破,消除影响。
出警105人次 排查873人
市公安局立即组织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市局指挥中心、刑警总队、国保总队、文保分局、行动技术总队、网监总队等单位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迅速投入案侦工作。由于此案嫌疑人作案时天色已晚,作案地点较为僻静,且案发地点周边人流量大,案侦线索缺乏,侦破难度很大。
11月26日,市局常务副局长王立军召集所有参战单位召开专案工作会,严肃指出:此案是对党和国家形象的损害,是对民主法制的破坏。他要求公安机关加强对社会矛盾点和单位内部矛盾点的排查,务必快速侦破。
随即,各参战单位出动警力105人次,对873名重点人员进行了排查。通过大量艰苦摸排,专案组排除了50名重点工作对象作案的可能性,得到反馈信息100多条,并根据其中一条重要线索出击,于12月1日下午在高新区将犯罪嫌疑人张敬之抓获归案。
两名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经审讯,张敬之交代了制作油漆鸡蛋并到现场投掷污损旗帜的作案过程。经警方多方查证和心理攻坚,张在被抓26个小时后又交代出了另一同案嫌疑人,但只知姓文。专案民警通过对大量人口资料的搜索、摸排和甄别,终于发现一名叫文廷玉的人与张所供述的嫌疑人特征十分吻合,经张敬之辨认照片,文廷玉正是其作案同伙。
12月2日,专案民警在沙坪坝区向乐村将文廷玉抓获。据嫌犯交代,案发当晚,由张准备好作案工具后,张、文二人相约窜至红岩魂广场,分别朝五面红旗各投掷了4枚油漆鸡蛋。至此,此案全案告破。
目前,根据刑法第299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两名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
公众场合故意毁损
可处三年以下徒刑
《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
《国旗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