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home 于 2008-07-31, 08:13:11:
回答: FAINT! 由 home 于 2008-07-31, 07:30:26:
后来提供博客时,我们就特别慎重这个问题。我们这么费心的这么写,
是怕事情搞砸了,坏了新语丝的名声。有人开始总说是“新语丝博客”,
我马上出来说明其不同。后来征得方先生的认可,就保持
“新语丝读者网博客”的名号了。
新语丝读者网本来就是为新语丝的读者服务,我们费心的维护,难道要利用新语丝、利用方先生来做什么?
新语丝如果愿意提供博客服务,新语丝读者网拱手相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