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心下 于 2007-11-09, 15:50:44:
德国统计局10月公布了2003年国家所得税收入的统计:前1%高收入的人缴纳的所得税占19,8%;前10%高收入的人缴纳的税额占50,7%;前50%的纳税人共缴纳92,5%的所得税,低收入的其他50%的人总共缴税7,5%.
对于低收入的人家(以下只是大致情况,对于具体情况,有具体的细节规定):
1国家提供14周的“母亲费”(生孩子之前6周和生孩子之后8周,每天13欧)的补助;
2孩子抚养费每月300欧,为期1年;
3孩子费,每月154欧,到25岁;
4补助孩子费,每月140欧(目前是为期3年,从明年起取消3年的限期)。
从德国50%的纳税人担负92,5%所得税的情况,及给予低收入有孩子家庭的福利情况看,难道真的如同Amsel所说:“德国的福利制度和基础教育把下一代毁掉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