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Amsel 于 2007-10-26, 11:09:02:
回答: 真为太蔟的火眼金睛惊讶!记得 由 日出 于 2007-10-26, 09:10:48:
你认为在所谓北美多元社会不容易断那样一个涉及多人的案子,这种判断同样应该是基于科学而不是哲学的说明,比如大众心理,对社会短期和长期的影响,而不是基于简单的道德哲学判断。固然不是所有的人都对科学分析服气,但是如果你拿空空一个信仰自由(父母们为未成年子女制订信仰的自由?)--如同拿一个宗教的信条一样去断案,看看有什么社会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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