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磁人 于 2007-10-08, 01:13:10:
回答: 强用新语丝的名号,于我们来讲,本来就是有些不妥的,所以慎重为是。 由 home 于 2007-10-08, 00:40:26:
我看这和现在“向新语丝投稿”栏目的文章少有关系的。
当然应该继续以前不成文约定,一般应该推荐自己写的原创文章,转贴的一般不放“推荐”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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