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LB 于 2015-06-18, 15:35:06:
初中时为了争乒乓球台终于惹了一场祸。对方是个小个子,很蛮横,来赶我们走,被我当胸一推倒地不起。我开始有些惶恐,怕他向学校报告,准备了一大堆辩护词,可过了几天什么事也没发生。谁知小个子根本无意让学校过问,而是请了两个帮手在一天放学时在僻静处打了我一个埋伏,把我围在中间,一个从后面搂住我脖子,小个子在前面上来就踢,还有一个大的拿了根宽皮带在一边看。我根本忘了学的功夫,只是和人胡乱打做一团。恰好几个青年骑车经过,其中一个喝了一声说三打一不公平,一个一个来。我趁三个小子一愣,向搂我脖子的那个脸上就是一拳,正好打在眼睛上,很响的一声,他马上抱住脸嚎啕大哭,哭声之响亮吓了我一跳,我拔腿就逃。至今仍清楚记得拳头打在他柔软眼部的感觉,很可怕。
这件事终于惊动了学校和派出所。几个小孩和家长都被派出所招到一起训话,我一看被我打的那个眼睛肿得像桃子,精神蔫蔫的,他父母对我连珠炮地质问。我父亲在去派出所的路上反复问是谁挑衅,准备评理,结果一看我竟然把人打成那样,也一言不发了。回来的路上还说小子行啊一对三没吃亏。结果虽然是他们先挑衅,四个人都成了打架斗殴的典型被学校开会点名批评记过。
又过了段时间,我和桃子眼睛的哥哥狭路相逢,他比我高大得多,我心想完了。谁知他一见到我说,你打了我弟弟?--- 这小子该打!
两招武术至今未用上,打架全靠蛮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