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原党委书记、马克思主义教授黄蓉生官学勾结学术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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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追查到底 于 2017-06-04, 21:54:21:

马克思主义的带头人,还是掘墓人?(以西南大学原党委书记、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黄蓉生教授官学勾结、学术腐败为例)
——致中纪委、监察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的公开信

中纪委、监察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
在近年我关于反对博士教育中腐败问题的公开信中,实际上提出了对西南大学第一责任人(党委书记)黄蓉生教授 的“三问”:第一问,她是“反对博士教育中的腐败问题,还是包庇、纵容?” 第二问,她是“反对‘官导’形式的腐败问题,还是包庇、纵容?” ;第三问,也即前“两问”内涵的——如此这般地、尤其是如此这般地搞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中博士教育的腐败问题,她究竟是“学科的带头人,还是掘墓人?”本文旨在重点澄明对南大学黄蓉生教授的这个“第三问”。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学科建设,它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魂”,事关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合格的高级专门人才与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支撑,因而,必须应是规范化地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科建设,而不能像原党委书记黄蓉生教授把控的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黄为一级学科负责人、带头人)那样,借“搞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之名,实际上是为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设置“陷阱”,即干的却是葬送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为共产党掘墓的行径!
黄蓉生教授做为西南大学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作为该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带头人(负责人),她为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设置“陷阱”(即干的葬送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为共产党掘墓的行径)主要表现在:
(一)在以往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点的学科建设与博士培养中,扶持、纵容“崔延强、陈跃、张新民和张国祚、周勇、孟东方”等一批校内外官员,大搞“官导”形式的腐败!而“官导”形式的腐败,正如我已所指出,由于这些官员不具备相关学科的博导资质、却权力寻租地担任博导并招生,必产生的严重恶果是:(1)“官导”形式的腐败,不仅不能带好博士生,还会误人子弟,这是一种殃民、害民;(2)“官导”形式的腐败,破坏我国的博士培养规矩、败坏我国学术声誉,并衍生“官博”(官员以腐败方式读博士),这是一种误国、祸国;(3)“官导”形式的腐败,搞坏党风、政风与学风,它是党和人民都反对的一种大祸害!
(二)在本轮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的申报中,仍借学科建设之名——为“崔延强、陈跃、张新民”等官员设置学科方向,以图为他们继续搞“官导”形式的腐败,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危害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提供学术平台的支撑!有必要简介这三位奇葩式的校内“官导”:崔延强(西南大学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系外国哲学(古希腊哲学)的博士、教授,却不仅担任过西南大学教育学的博导、又被黄蓉生教授安排为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科的负责人与博导,本轮申报中又被安排为“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学科方向的负责人与博导。陈 跃(西南大学政管院原院长),系政治学博士(被称为学术腐败产物的——所谓论文博士)、教授,却被黄蓉生安排担任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科的博导,本轮申报中又被安排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学科方向的负责人与博导。张新民(西南大学法学院院长),系法学(民商法)博士、教授,却被黄蓉生安排担任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科的博导,本轮申报中又被安排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学科方向的博导。很显然,这三位自身的学术专长不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相关学科、且连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学科的硕导均未担任过的非本学科教授,却被黄蓉生安排任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学科的负责人与博导,这种奇葩现象只能说明:(1)黄蓉生教授为搞学术腐败,连最基本的学术操也守不遵守;(2)黄蓉生教授为搞学术腐败,不惜糟蹋西南大学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3)黄蓉生教授为搞学术腐败,不惜葬送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
(三)黄蓉生教授既是西南大学的第一负责人,又是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唯一带头人(负责人),正是她拥有的这种“绝对权利”,为她肆无忌惮地搞“绝对腐败”提供了党政和学术权利的支撑!(1)她不仅应为西南大学各学科中、而且尤其应为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中的——违规设置二级学科博士点、违规遴选博导,承担责任。(2)她不仅应为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中所发生“官博”形式的腐败,而且尤其应为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中所发生“官导”形式腐败的泛滥,承担责任。(3)她不仅应为在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中——把非本学科教授遴选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学科的负责人与博导——承担责任,而且尤其应为把的她得意门生——白显良教授(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博导),推荐为教育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的腐败问题,承担责任!(4)她还应为2015年因我的第一封公开信——举报原政管院陈跃院长及西南大学博士教育的腐败问题,西南大学成立的所谓党委调查组——以程序形式的“合规”掩盖其实质内容的违规,这种有组织谋划的造假、欺骗上级组织部门的错误行为——承担责任!
综述所述,黄蓉生教授不合规(或学术腐败)地搞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的种种行径表明:(1)她不仅有愧于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带头人”的名誉,而且她正以自己的种种学术腐败行径,亲手在葬送着西南大学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2)她作为中共西南大学的原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由于她在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大搞学术腐败,严重败坏着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科建设与教育事业,以她为首的几个腐败党员正干着——为共产党掘墓的卑劣行径!
此致
中共党员、 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导 倪志安 教授
2017 年 6 月 5 日

附件1:关于博士招生及培养中的腐败问题
——致教育部及国务院学位办的公开信
http://bbs.tianya.cn/post-free-4889980-1.shtml
附件2:反对博士教育中涉嫌的腐败问题,还是包庇、纵容?
——致中纪委、中宣部、教育部党组的公开信http://bbs.tianya.cn/post-free-5707532-1.shtml
附件3:关于反“官导”形式的腐败问题(以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为例)
——致中纪委、中宣部、教育部党组的公开信
http://bbs.tianya.cn/post-free-570490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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