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skyandsea 于 2013-01-24, 13:46:57:
作者 skyandsea(新语丝论坛网友)
人物: 潘金莲, 陈世美, 包公
(包大人巡查, 一女子拦轿啼哭。)
潘金莲:大人呀, 小女子受人欺负了的~~
包公: 何人?
潘金莲:当朝驸马。
包公: 何故呢?
潘金莲:小女子才貌双全,想进京城生活。偶遇驸马, 请求帮忙,
收了钱不办事的。
包公: 银两多少?
潘金莲:10两,可是还有...
包公: 还有什么?
潘金莲:还有, 啊呀呀,羞死我也, 还有, 让他用了的。
包公: 用了几次
潘金莲:一十七次。
包公: 何时何地?
潘金莲:详记在此,大人过目。
包公: 哇呀呀, 带陈世美。
(陈世美上)
包公: 身为驸马,贪赃枉法, 行不伦之事,你可知罪呀。
陈世美: 我无罪呀。 银两吗已经退还,
包公: 退还多少?
陈世美: 100两。
包公: 银两可退,用人之事呢?
陈世美: 是她自愿的。
包公: 她何以自愿呢?
陈世美:你看本人,相貌堂堂, 一表人才,
三篇文章, 高中状元,
那个不晓?那个不羡呢?
包公: 可是你自愿的?
潘金莲:自愿的。
包公: 哪又告他做甚?
潘金莲:妾瞒着丈夫, 一心事他, 他又召了小三小四,
合伙要气死我的。
包公: 你气她何故呀?
陈世美:这个吗... 她也不是好鸟。
包公: 此话怎讲?
陈世美:也在背后, 与他人来往。
包公: 有何为证?
陈世美: 帖子为证
包公:判决如下。
陈世美, 削官为民。
陈潘二人, 伤风败俗, 责打四十大板。
来往银两, 收缴国库。
剧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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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kyandsea(新语丝论坛网友)
1/24/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