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ContiConti 于 2007-03-15, 14:01:50:
说到底律师是原告被告通吃的。拿钱干活没错,不过有时候拿脏钱还是拿干净钱全靠良心了。第一任何法律都不是十全十美的;第二当前的司法制度是有漏洞的;第三,关键是这帮律师知道一些内幕,知道肖有把握搞定某些法官和官员,知道在某些法院里肖通过打通关系有赢官司的可能。如果肖没这个能量他自己也早就偃旗息鼓了。所以这里面的猫腻,可能有一定的水深。第四,这些三脚猫的二三流律师,想通过一些轰动的事件提高知名度,这个案子也就是一个豪赌而已。搞好了名利双收,搞不好是昏教授自己差而已,反正是收了律师费了。
说他们的律师业务水平高低,其实我是没这个资格评论的。但几乎可以肯定,他们很少替穷人打官司,很少打什么拆迁纠纷、替民工追讨欠新之类的官司。利字当头,能指望他们心有多好吗?
但愿是看错他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