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阳明 于 2006-2-10, 17:55:39:
《汉语拼音方案》是1958年2月11日中国全国人大一届五次会议批准通过的。
1977年9月,联合国第三届地名标准化会议通过决议,采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罗马字母拼写中国地名的国际标准。决议说,《汉语拼音方案》在语言学上是完善的,用于中国地名的罗马字母拼法是最合适的”。
1982年8月,国际标准化组织(ISQ)通过决议,采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在文献工作中拼写有关中国的专门名词和词语的国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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