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eng 于 2006-08-21, 00:16:45:
回答: 不要用"打假"的帽子扣人. 由 cnflag 于 2006-08-21, 00:02:23:
“打假自可以走诉讼的道路”?你就不要搞笑了。有“抄论文”罪么?有“假造论文数据”罪么?如果连打官司都可以,在网上评论一下反而不行了?
要说人家“公报私仇”,也要讲证据。如果用你的话说,反对“公报私仇”自可以走诉讼的道路,在网上乱说人“公报私仇”也是“三姑六婆”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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