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newphd 于 2006-08-05, 02:21:26:
回答: 对法官的“抗拒”也可以单独由语言完成 由 eng 于 2006-08-04, 13:17:08:
但是如果是在法庭外进行言论评论,哪怕是大骂法官,应该都不能构成藐视法庭罪。否则的话,哪里还有言论自由?
关键是场合。
加跟贴
标题:
内容: (BBCode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