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秦州刺史 于 2006-07-18, 09:09:55:
回答: 方是不是笔误了(八个月和四个月) 由 秦州刺史 于 2006-07-18, 09:00:41:
是否应该是:(4)原告在2006年6月22日接受《新闻晨报》记者郭翔鹤采访时声称自己“按规定每年可有八个月在美国境外”,即原告承认自己每年在华中科技大学的工作时间不可能超过四个月,一年工作时间不到四个月的工作显然不是全职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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